画风清奇[快穿]_我本是男儿郎【三】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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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我本是男儿郎【三】 (第2/3页)

子,既扎眼又不容易引起怀疑,出城的时候也许能方便一些。
  “我们先出去,再想办法出京。”
  “好。”怜雨心中虽然有些疑惑,但还是升起了一些希望。
  这一次师兄准备得这么周全,说不定真能逃出京城……
  两人从角门处出了门,虽然守门的人觉得他们俩面生,但是戏班子的人来来往往杂得很,面生的人多了去了,也不以为意。
  姜萝扯着怜雨去了一家成衣店,挑了一大包,又去了一个客栈,进去时看起来像两兄弟,出来时就成了一老一小。
  这还不够。
  京城有十分混乱的地方,姜萝抓住了一个小贼的手,用针封住他赖以生存的命脉后,乖乖让那个小贼把他们俩带回了住处,说是有生意。
  小贼不敢做过头,就带着姜萝回去了,反正大本营里人多。
  真要谈生意也没问题。
  “两张路引,还有两匹快马,劳烦兄弟们分头带着马与我们一起出城。”姜萝说了她要的东西。
  随手拈起一根筷子,轻飘飘把它戳进了桌子里。
  好像那不是坚实的木桌子,而是一块豆腐。
  贼首擦了擦汗。
  怜雨瞥了一眼,心中疑惑,却什么也没问。
  “不是我们不给大侠买,是我们真没啥钱…我们只做点小生意……”
  “剩下都是给兄弟们的酒钱,江湖救急,在下性急,若有得罪,还请宽恕则个。”
  姜萝取了些银票,除了购买马匹,还能剩一些,算是报酬。
  随意找了处空屋,找了镜子重新修饰了一下脸,就算凑近看,也没有人能发现这位是在京城红遍天的怜云。
  “师兄,你什么学会的这些?”怜雨看着姜萝那一手登峰造极的易容技术,忍不住小声问。
  “上次被抓回来后。”
  那也是一两年前了。
  怜雨也不是无时无刻和怜云呆在一起,若是怜云慢慢钻研,有这手易容技术也正常。
  至少看起来挺简单。
  “我学了一门祖传的内息功夫,原先什么用也没有,鬼门关前走了一回,如今才有所成,觉着这祖传功夫没糊弄我……这些时日,你先和我学着,早点入门。”
  “好。”怜雨点点头。
  师兄祖上也出身不凡,后来家道中落,境遇坎坷,师兄学了什么祖传的功夫也很正常。
  有些功夫它是突然开窍,就成了高手。
  这样师兄就不会死了吧…
  好像真的要脱离原来的日子了。
  两人装作老病的父亲和跛腿儿子,慢悠悠携着路引出了城。
  谭爷是今上面前最得用的太监谭富贵的侄儿子。
  就算今上再荒唐,也不会因为一个死胖子的死而杀光一个戏班子的人。
  如今京城戒严,在追查逃犯,有路引的人也要好好盘查一番。
  “李大柱,李二狗……”
  守城的士兵看了看上面的名字,打量了一下姜萝和怜雨。
  看起来又黄又土,一看就是乡下人。
  “官爷,咱可以回去了吧,家里的婆娘还等着呢?”姜萝露出一个讨好的笑,塞了几个铜板。
  声音又哑又沉,还有些憨厚。
  “行。”
  手也粗砺得很,一看就是和庄稼打交道的农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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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姜萝刚带着怜雨走两步,就被叫住了。
  “这小子怎么是个瘸子?”军汉突然问。
  “被狗咬的,这回又来瞧了,大夫说……”
  姜萝陡然悲戚起来,眼看就要抽噎,军汉不耐烦地挥挥手,示意他赶紧走。
  怜雨吓得心脏骤停,出来后悄悄舒了口气。
  终于逃出了这座城。
  日后便是海阔凭鱼跃,天高任鸟飞。
  前面偏僻的地方有两匹快马,还有等着的贼首。
  姜萝看了眼,马还不错,又丢了锭银子,解了之前那个小贼手腕上的穴道,与怜雨一起上马,抱拳致谢,扬鞭离去。
  怜雨不太会骑马,姜萝只得一边教他,一边赶路,好在怜雨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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